合肥市第十九中学文明寝室评比细则
为了推动学生宿舍的文明建设,创造“文明、整洁、健康、温馨”的宿舍文化,依据文明寝室评比办法,实行文明寝室日检查表制度,对具体考核内容的扣分标准做如下说明:
安静:
熄灯后不能立即安静下来,扣1分/人.次;
床位:
随意调换床位,扣1分/人.次;
熄灯:
晚间不按时熄灯、白天忘管灯、扇,1分/人.次;
零食:
就寝时吃零食,扣1分/人.次;
起床:
提前起床且影响他人休息,扣1分/人.次;
值日:
值日生遗忘或敷衍值日,扣1-3分;
地面:
不整洁、有垃圾、纸屑、果壳,扣1-3分;
窗台:
杂物摆放,玻璃有灰尘,扣1-3分;
墙壁:
乱涂乱画、有污迹、有蜘蛛网,扣1分;
洁具:
清洗不干净、拖把未悬挂在阳台挂钩上、扫把未放阳台拖把旁,
扣1分;
被子:
被子折叠不整齐,朝向不正确,扣1分/人.次;
枕头:
枕头没套好、没有置于被上,扣1分/人.次;
床单:
垫絮外露,床单打皱,扣1分/人.次;
牙具:
没有摆放成一直线,牙刷头朝下,牙膏头朝上,没有统一向右倾,
扣1分/人.次;
毛巾:
没按规定折叠好,没有整齐凉挂在铁丝或毛巾架上,下沿没有成
一条直线,扣1分/人.次;
鞋子:
没有摆放支架底层,摆放床底没有从床南头摆或没有鞋跟朝外摆
放成一直线,扣1-2分/人.次;
脸盆:
没有统一摆放支架2-4层、成一直线,扣1-3分;
杂物:
没有整齐放床底或支架上,扣1-3分;
明火:
寝室内有点蜡烛、烧废纸等使用明火现象; 私自使用电器或乱
触摸用电设备,扣1-2分/人.次;
违纪:
私带手机、火机,熄灯后在走廊、寝室大吵大闹,不服从生活教
师管理,扣2分/人.次;
其他:
吸烟,酗酒,偷盗,损坏公物,辱骂、殴打同学,扣5分/人.
次;上报值班领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