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版回顾
当前位置:首页 > 寄宿办学 > 寄宿生活

合肥市第十九中学文明寝室评比细则

【字体:   【编辑日期:发布日期:2018-11-20 19:56】作者:十九中】 【阅读:次】

为了推动学生宿舍的文明建设,创造“文明、整洁、健康、温馨”的宿舍文化,依据文明寝室评比办法,实行文明寝室日检查表制度,对具体考核内容的扣分标准做如下说明:

安静:

熄灯后不能立即安静下来,扣1分/人.次;

床位:

随意调换床位,扣1分/人.次;

熄灯:

晚间不按时熄灯、白天忘管灯、扇,1分/人.次;

零食:

就寝时吃零食,扣1分/人.次;

起床:

提前起床且影响他人休息,扣1分/人.次;

值日:

值日生遗忘或敷衍值日,扣1-3分;

地面:

不整洁、有垃圾、纸屑、果壳,扣1-3分;

窗台:

杂物摆放,玻璃有灰尘,扣1-3分;

墙壁:

乱涂乱画、有污迹、有蜘蛛网,扣1分;

洁具:

清洗不干净、拖把未悬挂在阳台挂钩上、扫把未放阳台拖把旁,

扣1分;

被子:

被子折叠不整齐,朝向不正确,扣1分/人.次;

枕头:

枕头没套好、没有置于被上,扣1分/人.次;

床单:

垫絮外露,床单打皱,扣1分/人.次;

牙具:

没有摆放成一直线,牙刷头朝下,牙膏头朝上,没有统一向右倾,

扣1分/人.次;

毛巾:

没按规定折叠好,没有整齐凉挂在铁丝或毛巾架上,下沿没有成

一条直线,扣1分/人.次;

鞋子:

没有摆放支架底层,摆放床底没有从床南头摆或没有鞋跟朝外摆

放成一直线,扣1-2分/人.次;

脸盆:

没有统一摆放支架2-4层、成一直线,扣1-3分;

杂物:

没有整齐放床底或支架上,扣1-3分;

明火:

寝室内有点蜡烛、烧废纸等使用明火现象; 私自使用电器或乱

触摸用电设备,扣1-2分/人.次;

违纪:

私带手机、火机,熄灯后在走廊、寝室大吵大闹,不服从生活教

师管理,扣2分/人.次;

其他:

吸烟,酗酒,偷盗,损坏公物,辱骂、殴打同学,扣5分/人.

次;上报值班领导。